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的决定

2018-11-01 09:22:11 文章来源: 点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的决定

 渝府〔201631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整合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资源,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市政府决定,设立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审计办公室,依法履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审计职责。具体职责为:承担市属国有独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执行重要宏观经济政策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安全的审计;承担国有资产经营绩效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重大财务异常、重要资产处置、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境外资产安全和效益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管理使用国家专项资金情况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负责人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洁从业情况的审计;承担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机构编制方案另文规定。

市审计局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审计办公室接受市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国资委和市审计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实现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
5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