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围绕学校“1+5”科技创新体系,草拟资产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发展规划,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产业创新发展。
2.负责科技创新制度建设。草拟并落实资产公司在创新发展、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3.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研究、建议和实施,以及推广与合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4.负责与科发院、国资办、各学院及校内外科技工作者建立有效衔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及权益让渡等工作。
5.探索科技金融产业化模式,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专利运营基金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工作。
6.负责开展技术成果推广和校企、校地项目对接等工作。
7.负责科技平台公司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
8.负责异地研究机构、科技园分园等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校内咨询专家库建立与维护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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